臺北試演場失物逾期處理公告依據《民法》第803條至第807條有關遺失物之規定辦理。 本場受理保管之場地遺失物,經公告並依法保管已逾六個月法定期間,期間內均無人認領。依前開規定,管理單位得依法辦理後續處理事宜。 本次逾期未領之物品內容主要包括: 雨傘 衣服 毛巾 清潔用品(如洗潔劑等) 其他日常生活用品 為維護場地空間秩序及管理效能,本場預計自 中華民國115年3月4日 起,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後續處理程序。 如有民眾認為前
公告!2025年新增國定假日與休館安排依據行政院公告,今年起《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》修正,自 2025 年開始新增 5 天國定假日: 一, 小年夜(農曆除夕前一日) 二,勞動節(5 月 1 日,原僅勞工適用,改為全民放假) 三, 教師節(9 月 28 日) 四, 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(10 月 25...
留言